1.國家強製將因犯罪或嚴重違法的外國人驅趕出國境的行為。被驅逐者主要是對國家安全、社會秩序構成威脅者
1.國家基於安全或其他具體、迫切而重大的理由,對於其領域內的外國人,命令或強製其退出國境
1.驅逐出境
釋 驅逐出境亦稱逐出國境。在中國,指對在中國境內犯罪的外國人或無國籍人,強製其離開中國境內的刑罰方法。由人民法院判決並執行。可以獨立適用,亦可附加適用,附加適用時應存主刑期滿後執行。在羅馬尼亞、南斯拉夫等國,驅逐出境屬於一種保安處分。強製在中國進行了違法活動,尚不夠追究刑事責任的外國人和無國籍人離開中國國(邊)境的行政處罰,由公安機關宣布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