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末為鎮壓農民起義所用的軍餉,以及為籌措這種軍餉加派的賦銀,統稱「剿餉」
1.明 末為鎮壓農民起義所用的軍餉,以及為籌措這種軍餉加派的賦銀,統稱「剿餉」
引 《明史·楊嗣昌傳》:「初,嗣昌增剿餉,期一年而止。」
引 清 魏源 《聖武記》卷十一:「明之末年,加練兵十有八萬,遼餉、剿餉、練餉至千有七百餘萬。」
1.剿餉
釋 剿餉是明末田賦加派的賦銀。亦指為籌措鎮壓農民起義所用的軍餉。明末農民起義遍及各地。崇禎十年(公元1637年) 明政府準備增兵增餉,鎮壓農民起義。文秉《烈皇小識》 (卷五): 「戶部苦於無餉,楊嗣昌建議,每條銀一兩,加銀三分,名因糧就餉。 共加賦二百萬,以濟軍需。有詔暫累吾民派一年,除此心腹大患等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