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刑的器具,如夾棍、絞架等
英 instruments of torture;
1.用刑的器具,如夾棍、絞架等
引 《宋史·李穀傳》:「契丹主先設刑具。」
引 太平天囯 洪仁玕 《資政新篇》:「誠能上下凜遵,則刑具可免矣。」
1.用來拘束犯人、逼問口供或執行刑罰的器具。如手銬、腳鐐、笞杖、夾棍、絞架等
引 《老殘遊記·第一七回》:「你上他這手銬腳鐐是甚麼意思?難道怕他越獄走了嗎?這是製強盜的刑具,你就隨便施於良民,天理何存?良心安在?」
引 《文明小史·第一〇回》:「傅知府無可如何,也顧不得上司責問,隻得將一幹人鬆去刑具,眼巴巴看著領去。」
1.刑具
釋 刑具指進行拷訊、拘禁罪犯和執行肉刑時使用的器械,使受刑者在肉體上受到極大的痛苦與摧殘。
釋 中國古代的刑具與刑罰同時產生,並隨著刑罰的變化而變化。無論國內或國外,古代的刑具種類都很多,而且有針對手足、頭頸、腰背等不同部位的刑具,還有全身性的和專對女性用的刑具。
英語翻譯 punishment equipment, torture instrument
法語翻譯 instrument de torture
德語翻譯 Folter (S), Folterwerkzeug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