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沿海國在其鄰接領海外劃定一定水域範圍(三海裏至二百海裏不等)行使漁業管轄權,這種水域稱為專屬漁區,或稱漁業專屬水域,沿海國對進入其專屬漁區的外國漁船,要求遵守其所製定的法規和管理措施
1.沿海國在其鄰接領海外劃定一定水域範圍(三海裏至二百海裏不等)行使漁業管轄權,這種水域稱為專屬漁區,或稱漁業專屬水域,沿海國對進入其專屬漁區的外國漁船,要求遵守其所製定的法規和管理措施
1.專屬漁區
釋 專屬漁區,亦稱「捕魚專屬水域」或「漁業養護區」,是沿海國家為行使專屬捕魚權或養護漁業資源在鄰接領海以外的公海區域內而劃定的,最大寬度從測量領海的基線量起不超過200海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