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妻子死後再娶。古代常以琴瑟比喻夫婦,故稱喪妻為「斷弦」,再娶為「續弦」
英 remarry;
1.亦作「續絃」。 連接弓弩斷弦
引 唐 杜甫 《病後遇王倚飲贈歌》:「麟角鳳觜世莫識,煎膠續弦奇自見。」
2.指續弦之膠。參見「續弦膠」
引 宋 劉昌詩 《蘆浦筆記·陶穀使江南詞》:「按東方朔《十洲記》,仙家煑鳳喙及麟角,煎作膠名為續弦,能續弓弩絶弦。」
3.古以琴瑟喻夫婦,因謂喪妻曰斷弦,再娶曰續弦
引 明 沉鯨 《雙珠記·處分後事》:「我新喪偶,尚未續絃,令正既是嫁人,何不與我成婚?」
引 周立波 《暴風驟雨》第二部八:「我媳婦死了,他們不給我續弦。」
1.古時以琴瑟比喻夫妻,斷弦指妻子亡故,琴瑟斷弦後須續新弦才能再彈,因此稱男子喪妻再娶為「續弦」
例 「妻子病逝後,他難忘舊情,至今尚未續弦。」
1.續弦
釋 續弦,是漢語詞彙,漢語拚音為xù xián。古時以琴瑟來比喻夫妻,故喪妻稱斷弦,再娶為續弦。如:清翟灝的《通俗編·婦女》說:「今俗謂喪妻曰斷弦,再娶曰續弦。
英語翻譯 to remarry (of a widow); qin and se 琴瑟, two string instruments as a symbol of marital harmony; second w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