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亦稱「厘捐局」
1.亦稱「釐捐局」。征收厘金的機關。又名厘局。參見「釐捐」
引 《清會典事例·戶部·厘稅》:「貴州省設釐金局二十五處。」
引 《清會典事例·戶部·厘稅》:「﹝同治﹞十年,直隸省天津府,改捐輸義館為天津釐捐局,抽收百貨釐金。」
引 《文明小史》第九回:「有的因為手中提的禮包分量過重,有的因為籃中所買的菜過多了些,按照釐捐局頒下來的新章,都要捐過,方許過去。」
引 沈從文 《邊城》二:「地方還有個釐金局。」
引 亦省作「釐局」。 《清史稿·食貨誌六》:「是年( 鹹豐 三年) 蘇 常 疊陷,丁、漕無收,乃設釐局於 上海,藉資接濟。」
引 錢仲聯 《黃公度先生年譜》:「粵西故瘠地,南征軍餉,皆挹注於南(南寧)梧(梧州)兩釐局。」
1.厘金局
釋 厘金局,又叫「厘捐」,或「厘金稅」,是清政府對通過國內水陸要道的貨物設立關卡征收的一種捐稅。相當於現在的稅務局。各省設立厘金局卡以鹹豐末年和同治初年最多,估計總數當在三千處左右,光宣之際,全國局卡總數至少仍有二千二百三十六處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