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官署名
1.官署名。參見「鴻臚」
引 《隋書·百官誌中》:「鴻臚寺,掌蕃客朝會,吉凶弔祭,統典客、典寺、司儀等署令、丞。」
引 《金瓶梅》第七十回:「不如你今日先往鴻臚寺報了名,明日早朝謝了恩,直到那日堂上官引奏畢,領劄付起身就是了。」
引 《清史稿·職官誌二》:「順治元年,設鴻臚寺,置滿漢卿各一人。」
1.古代掌朝貢慶吊典儀的官署
引 《儒林外史·第三五回》:「過了奉天門,進到奉天殿,裏麵一片天樂之聲,隱隱聽見鴻臚寺唱:『排班。』」
1.鴻臚寺
釋 鴻臚寺,官署名。秦曰典客,漢改為大行令,武帝時又改名大鴻臚。鴻臚,本為大聲傳讚,引導儀節之意。大鴻臚主外賓之事。至北齊,置鴻臚寺,後代沿置。南宋、金、元不設,明清複置,主官為鴻臚寺卿。主要掌朝會儀節等。清末廢。《漢書。百官公卿表上》:「典客,秦官,掌諸歸義蠻夷,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鴻臚。屬官有行人、譯官、別火三令丞及郡邸長丞。」《後漢書。百官誌二》:「大鴻臚,卿一人,中二千石。丞一人,比千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