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將自己的兒子給無子的兄弟、堂兄弟或親戚做兒子
例 小虎過繼給他三叔家已二十年了。
英 adopt a young relative;
2.沒有兒子的人把兄弟、堂兄弟或親戚的兒子收養為自己的兒子
英 have one's child adopted by a relative;
1.猶過房
引 元 紀君祥 《趙氏孤兒》第四折:「有程嬰的孩兒,因為過繼與我,喚做屠成。」
引 《紅樓夢》第九一回:「他就是我的過繼兄弟,本住在屯裏,不慣見人。」
引 李劼人 《死水微瀾》第五部分二:「一來拜年,二來也是商量過繼承主的事。」
1.自己沒有兒子而以兄弟、親戚或他人之子為後嗣,稱為「過繼」。也作「過房」
引 《初刻拍案驚奇·卷一七》:「府尹道:『你還有別的兒子或是過繼的否?』」
1.過繼
釋 過繼(guò jì),亦稱「繼」、過房、過嗣、繼嗣。
釋 釋義:指自己沒有兒子,收養同宗之子為後嗣。也指入養父之家為其後嗣。是傳統宗族觀念中的一種收養行為。大多數是為了延續男性繼承人而為之。當一個家庭需要後嗣時,就從宗族或其他親屬中,收養一位子女以維持祭祀香火或男性繼承人。即使一名男性無子身亡,家族仍可為其選擇一位嗣子,形成親子關係。
釋 有些地區生下小孩難養(好生病等),也會進行過繼(形式上),認為這樣孩子好養活些。
釋 閩南與台灣流行過繼母係製度,日本、琉球流行一種以贅婿作為養子的婿養子製。
英語翻譯 adopt a young relative; have one's child adopted by a rela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