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歌舞、表演或某種樂器奏樂配合
英 accompany;
1.用器樂配合唱歌、舞蹈或樂器獨奏
引 魏巍 《東方》第四部第二四章:「這場舞蹈沒有對話,整場都是由輕快的管弦樂伴奏著。」
引 徐遲 《牡丹》四:「雖然沒有伴奏,她輕輕的歌唱。」
1.以一種樂器或人聲為主體,而以其他樂器配合,稱為「伴奏」。如以提琴或獨唱為主,以鋼琴伴奏
1.伴奏
釋 伴奏,音樂術語, 伴隨襯托歌唱的器樂演奏。 京劇唱腔伴奏以主奏樂器京胡為主, 采用滿腔滿跟的伴奏方式。 即伴奏基本上和歌唱曲調一致, 其間還可以有多種裝飾音或高低八度的翻奏。 伴奏的任務還必須演奏過門等純樂器的部分以聯接唱句。 通常所指的唱腔音樂是包括主奏樂器為主的樂隊伴奏在內。
釋 對於人聲音樂而言,人聲以外的部分就叫伴奏。而對於純音樂而言,則沒有伴奏這個說法。
英語翻譯 to accompany (musically)
法語翻譯 accompagnement (musique)
德語翻譯 begleiten (Musik) (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