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别正文・子集下
部首十部
康熙筆画3畫 部外 1畫
《玉篇》:如拾切──二十幷也。今直爲二十字。《廣韻》:廿,人執切,音入──今作卄。《集韻》、《韻會》作廿。《說文》:廿,二十幷也,古文省。〔徐曰〕自古以來,書二十字从省,倂爲廿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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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别卷三上 位置第68頁,第10字
反切人汁切
二十幷也。古文省。
郭沫若《甲骨文字研究》:「十之倍數,古文則多合書。」
:段注:「」篆不見於本書,故釋其義。《耒部》「」下曰「㕚」,用「」字。漢石經《論語》:「年卌見惡焉。」是卌爲四十幷,猶廿爲十幷,卅爲三十幷也。其音則《廣韵》先立切,四十之合聲。猶卄讀如入,卅讀如趿也。《廣韵》引《說文》云數名,卽此。
二十幷也。古文省多。
省多者,省作二十㒳字爲一字也。《考工記》。桯長倍之。四尺者二。十分寸之一謂之枚。本於二字爲句絶。故書十與上二合爲廿。此可證周時凡言二十可作廿也。古文廿仍讀二十㒳字。秦碑小篆則維卄六年,維卄九年,卅有七年皆讀一字。以合四言。卄之讀如入。卅之讀如。皆自反也。至唐石經二十皆作卄。三十皆作卅。則仍讀爲二十,三十矣。人汁切。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