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别正文・戌集下
部首食部
康熙筆画23畫 部外 15畫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於豔切,音厭。《玉篇》:飽也、足也。《左傳・襄十六年》:以險徼幸者,其求無饜。《孟子》:饜酒肉而後反。
又,通作厭。《書・洛誥》:萬年厭于乃德。〔註〕厭,飫也。〔釋文〕厭,於豔反,徐於廉反。
又,《廣韻》:一鹽切;《集韻》:於鹽切;《正韻》:衣炎切,音懕──義同。
吳棫《韻補》:《左傳・序》饜而飫之,《孟子》饜酒肉,或作。《書・洛誥》註飽也,亦作懕,通作厭。《周禮・大司徒》〔註〕厭服于十二敎,疏云謂厭飫服行。又,〈賈山傳〉好善無饜(《漢書・賈山傳》求善無饜),無音。《孟子》不奪不饜,《左傳》貪惏無饜,有平、去二音。舊韻、饜、厭三字訓解不同,許於經傳有明音,卽依本音;如無明音,卽平、仄聲通使。毛氏曰:三字訓解不同,謂厭斁、厭禳、厭服、厭厭之類,當隨出處。若訓飽足者,平、去聲三字同,其閒字音獨異,如《孟子》不奪不饜有二音,至饜酒肉、饜足乃獨去音,皆合通押。按,本韻三字各出,如厭之爲斁,饜之爲飫,猶曰不同;如字直是省文,各出誤矣。互詳厭字註。
说文解字中没收录“饜”字头,请参考“猒”字。
卷别卷五上 位置第149頁,第6字
反切於鹽切
飽也。从从肰。
猒或从㠯。
段玉裁注:「『厭』專行而『猒』廢矣……『猒』、『厭』古今字。」
飽也。足也。
足也二字依《韵會》增。淺人多改猒爲厭。厭專行而猒廢矣。猒與厭音同而義異。《雒誥》萬年猒于乃德。此古字當存者也。按飽足則人意倦矣。故引伸爲猒倦,猒憎。《釋詁》曰:豫射厭也是也。豫者,古以爲舒字。安也。亦緩也。《洪範》曰:豫曰急。豫猶怠也。猒厭古今字。猒饜正俗字。
从甘肰。
肰,犬肉也。此會意。於鹽切。古音在七部。
猒或从㠯。
㠯,用也。用之猶甘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