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形聲。從食,厭聲。本義:吃飽
(2) 同本義
英 be satiated
引 其良人出,則必饜酒肉而後反(返)。 —— 《孟子》
例 饜飫(飽食。也作厭飫);饜飽(吃飽);饜足(吃飽,飽足;滿足)
(3) 使滿足
英 satisfy
引 苟為後義而先利,不奪不饜。 —— 《孟子》
例 饜服(使人完全信服);饜見(飽見,多見);饜祿(享受厚祿)
康熙字典中沒收錄“餍”字頭,請參考“饜”字。
卷别正文・戌集下
部首食部
康熙筆画23畫 部外 15畫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於豔切,音厭。《玉篇》:飽也、足也。《左傳・襄十六年》:以險徼幸者,其求無饜。《孟子》:饜酒肉而後反。
又,通作厭。《書・洛誥》:萬年厭于乃德。〔註〕厭,飫也。〔釋文〕厭,於豔反,徐於廉反。
又,《廣韻》:一鹽切;《集韻》:於鹽切;《正韻》:衣炎切,音懕──義同。
吳棫《韻補》:《左傳・序》饜而飫之,《孟子》饜酒肉,或作。《書・洛誥》註飽也,亦作懕,通作厭。《周禮・大司徒》〔註〕厭服于十二敎,疏云謂厭飫服行。又,〈賈山傳〉好善無饜(《漢書・賈山傳》求善無饜),無音。《孟子》不奪不饜,《左傳》貪惏無饜,有平、去二音。舊韻、饜、厭三字訓解不同,許於經傳有明音,卽依本音;如無明音,卽平、仄聲通使。毛氏曰:三字訓解不同,謂厭斁、厭禳、厭服、厭厭之類,當隨出處。若訓飽足者,平、去聲三字同,其閒字音獨異,如《孟子》不奪不饜有二音,至饜酒肉、饜足乃獨去音,皆合通押。按,本韻三字各出,如厭之爲斁,饜之爲飫,猶曰不同;如字直是省文,各出誤矣。互詳厭字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