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割肉離骨。《玉篇•刀部》:「剮,剔肉值〔置〕骨也。」宋梅堯臣《見牧牛人隔江吹笛》:「鄭聲實美好,蠹情如剔剮。」
2古代將人慢慢割死的酷刑。又叫「淩遲」。宋佚名《朝野遺記•忠勇》:「粘罕怒遣重兵合攻之,遂擒(石)頳,釘於車上,將剮之。」《古今小説•沈小官一鳥害七命》:「張公謀財故殺,屈害平人,依律處斬,加罪淩遲,剮割二舌四十刀,分屍五段。」《紅樓夢》第六十八回:「俗語説:‘拚著一身剮,敢把皇帝拉下馬。’」
说文解字中没收录“剮”字头,请参考“冎”字。
卷别卷四下 位置第128頁,第5字
反切古瓦切
剔人肉置其骨也。象形。頭隆骨也。凡冎之屬皆从冎。
《說文新證》:「骨的初文。甲骨文象骨架相支撐形,即多根枯骨散佈之形。周代以後加『肉』旁作『骨』。」
剔人肉置其骨也。
剔當作。解也。其《周禮》膊之,焚之,辜之之㓝與。《列子》曰:炎人之國。其親戚死。冎其肉而棄之。《刀部》無剔字。冎俗作剮。
象形。頭隆骨也。
隆豐大也。說此字爲象形者,謂上大下小象骨之隆起也。古瓦切。十七部。《口部》咼以爲聲。
凡冎之屬皆从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