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饌」。《説文•食部》:「䉵,具食也。饌,䉵或從巽。」桂馥義證:「具食也者,《一切經音義》一引作‘備具飲食也’。《論語》‘先生饌’。馬融曰:‘饌,飲食也。’……《漢書•元後傳》:‘獨置孝元廟故殿以為文母䉵食堂。’孟康曰:‘䉵音撰。’晉灼曰:‘䉵,具也。’」按:中華書局標點本《漢書》作「𥲻」
2用同「撰」。著述。章炳麟《秦獻記》:「其窮而在蒿艾與外吏無朝籍,爛然有文釆論籑者。」
卷别正文・戌集下
部首食部
康熙筆画23畫 部外 17畫
《唐韻》:士戀切;《集韻》、《韻會》:雛戀切,音。《說文》饌本字。
又,《集韻》:株戀切,音囀──饋也。
又,逵眷切,音倦──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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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别卷五下 位置第164頁,第6字
反切士戀切
具食也。从算聲。
䉵或从巽。
具食也。
卄部曰:具,共置也。《禮經》凡言饌注曰:陳也。陳與置義同。《論語》曰:有酒食。先生饌。
从。算聲。
士戀切。十四部。
䉵或从㢲。
㢲聲。《論語》。先生饌。馬云:飮食也。鄭作餕。食餘曰餕。按馬注者,古論。鄭注者,校周之本以齊古。讀正凡五十事。其讀正者皆云魯讀爲某,今从古。此不云今从古。則是从魯論作餕者。何晏作饌。从孔安國,《馬融》之古論也。據《禮經・特牲》、《少牢》注皆云:古文䉵作餕。許書則無餕有䉵,饌字。是則許於《禮經》从今文不从古文也。但《禮經》之䉵訓食餘。而許䉵饌同字,訓爲具食。則食餘之義無箸。且《禮經》言饌者多矣。注皆訓陳。不言古文作餕。食餘之字皆作䉵。未有作饌者。然則禮饌䉵當是各字。饌當獨出。訓具食也。䉵餕當同出。訓食餘也。乃與《禮經》合。若《論語》魯餕,古饌。此則古文假饌爲餕。此謂養親必有酒肉。旣食恆餕。而未有原。常情以是爲孝也。又按《禮記》之字,於《禮經》皆从今文。而皆作餕。疑《儀禮》注當云今文䉵作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