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排食物。《説文•食部》:「籑,具食也。」《儀禮•聘禮》:「饌於東方。」《齊民要術•雜説》:「六日饌治五穀磨具,七日遂作麴。」唐杜甫《病後遇王倚飲贈歌》:「遣人向市賒香粳,喚婦出房親自饌。」
2飯食;食物。《玉篇•食部》:「饌,飯食也。」《廣韻•潸韻》:「饌,盤饌。」《儀禮•燕禮》:「膳宰具官饌於寢東。」唐李白《將進酒》:「鐘鼓饌玉不足貴,但願長醉不願醒。」《儒林外史》第二回:「今日先生為甚麽不用肴饌?」
3吃喝。《論語•為政》:「有酒食,先生饌。」朱熹注:「饌,飲食之也。」唐白居易《飲後戯示弟子》:「先生饌酒食,弟子服勞止。」明康海《中山狼》:「幾乎間險把先生饌!」又款待。唐玄奘《大唐西域記•迦畢試國》:「以人間味而饌沙彌。」宋沈括《夢溪筆談•神奇》:「師魯忽手書與文正別,仍囑以後事,文正極訝之。時方饌客,掌書記朱炎在室。炎,老人,好佛學,文正以師魯書示炎。」清鄭珍《江邊老叟詩》:「路旁偶憇憶當時,主人饌我不受貲。」
1通「鍰」。古重量單位。以金六兩為饌。《字彙補•食部》:「饌,貨貝名。」《説文•金部》「鍰,鋝也」清段玉裁注:「古文《尚書•呂刑》作‘鍰’,今文《尚書》作‘率’,亦作選,或作饌。」《尚書大傳•甫刑》:「夏後氏不殺不刑,死罪罰二千饌。」又禹之君民也,罰弗及強而天下治。一饌六兩。」
卷别正文・戌集下
部首食部
康熙筆画21畫 部外 12畫
《集韻》:雛綰切;《五音集韻》:雛睆切,音撰。《玉篇》:飯食也。《說文》:具食也。《周禮・天官・酒正》:以共王之四飮三酒之饌。〔疏〕謂饌具設之也。《儀禮・燕禮》:膳宰具官,饌于寢東。〔註〕具其官之所饌,謂酒也、牲也、脯醢也。
又,《韻會小補》或作篹。《前漢・元后傳》:獨置孝元廟故殿,以爲文母篹食堂。〔註〕孟康曰:篹,音撰;晉灼曰:篹,具也。
又,《集韻》:扶萬切,音飯。又,《五音集韻》:士戀切,音籑──義同。
又,《正韻》:須兗切,音選。《尚書大傳》:夏后氏不殺不,死罪罰二千饌。馬融云:饌,六兩。《史記・平準書》作撰。蘇林云撰音選擇之選。
《說文》本作籑,从食,算聲。或从㢲作,諸韻書沿俗作饌。
卷别卷五下 位置第164頁,第6字
反切士戀切
具食也。从算聲。
䉵或从巽。
具食也。
卄部曰:具,共置也。《禮經》凡言饌注曰:陳也。陳與置義同。《論語》曰:有酒食。先生饌。
从。算聲。
士戀切。十四部。
䉵或从㢲。
㢲聲。《論語》。先生饌。馬云:飮食也。鄭作餕。食餘曰餕。按馬注者,古論。鄭注者,校周之本以齊古。讀正凡五十事。其讀正者皆云魯讀爲某,今从古。此不云今从古。則是从魯論作餕者。何晏作饌。从孔安國,《馬融》之古論也。據《禮經・特牲》、《少牢》注皆云:古文䉵作餕。許書則無餕有䉵,饌字。是則許於《禮經》从今文不从古文也。但《禮經》之䉵訓食餘。而許䉵饌同字,訓爲具食。則食餘之義無箸。且《禮經》言饌者多矣。注皆訓陳。不言古文作餕。食餘之字皆作䉵。未有作饌者。然則禮饌䉵當是各字。饌當獨出。訓具食也。䉵餕當同出。訓食餘也。乃與《禮經》合。若《論語》魯餕,古饌。此則古文假饌爲餕。此謂養親必有酒肉。旣食恆餕。而未有原。常情以是爲孝也。又按《禮記》之字,於《禮經》皆从今文。而皆作餕。疑《儀禮》注當云今文䉵作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