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製,於旗屬女子年十四而合條件者,每三年挑選一次,由八旗都統造冊,送戶部奏請引閱,以備妃嬪之選,或指配近支宗室,謂之「秀女」
1.清 製,於旗屬女子年十四而合條件者,每三年挑選一次,由八旗都統造冊,送戶部奏請引閱,以備妃嬪之選,或指配近支宗室,謂之「秀女」
引 《清會典事例·宗人府·覺羅冊籍》:「皇考高宗純皇帝每次挑選八旗秀女時,派王等於聖祖仁皇帝派衍二十近支宗室內查明應進緑頭牌者指配。」
1.清代被選入皇宮以備妃嬪之選,或指配宗室近支的女子,稱為「秀女」
引 清·昆岡《大清會典事例·卷一·宗人府·天潢宗派》:「今朕挑選秀女,自應遵照此例。」
1.秀女 (清製八旗女子)
釋 秀女,清製,於旗屬女子年十四而合條件者,由八旗都統造冊,送戶部奏請引閱,以備妃嬪之選,或指配近支宗室,謂之「秀女」。
釋 清朝選秀女是從順治皇帝開始的,從八旗女子中挑選出中意的少女作為內廷的後妃,順治皇帝的這一作法從此代代相傳,成為清宮的一個製度。
釋 秀女選拔分為八旗秀女和包衣三旗秀女,前者每三年挑選一次,後者每年挑選一次,分別由戶部和內務府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