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父兄的功績,得保任授予官職。人質,指為取信對方而用作抵押的人。指任公子
1.因父兄的功績,得保任授予官職。參閱《文獻通考·選舉七》
引 《漢書·王吉傳》:「今使俗吏得任子弟,率多驕驁,不通古今……宜明選求賢,除任子之令。」
引 顏師古 注引 張晏 曰:「子弟以父兄任為郎。」
引 宋 蘇洵 《上皇帝書》:「夫所謂任子者,亦猶曰信其父兄而用其子弟雲爾。」
引 《續資治通鑒·宋太宗至道二年》:「乙未,詔:‘自今五品以上官任子,止賜同學究出身,依例赴選集,不得濫授攝官。’」
引 清 顧炎武 《菰中隨筆·漢選士之法》:「大抵任子多為郎,以為太子洗馬。」
引 郭沫若 《中國史稿》第三編第四章第二節:「二千石以上的官吏,任滿三年可以保舉子弟一人為郎,叫做‘任子’。」
2.人質,指為取信對方而用作抵押的人
引 《三國誌·魏誌·武帝紀》:「﹝馬超﹞固請割地,求送任子。」
引 《晉書·成帝紀》:「﹝鹹和﹞五年春正月己亥,大赦。癸亥,詔除諸將任子。」
引 《北史·吐穀渾傳》:「獻文以重勞將士,乃下詔切責之,徵其任子。」
引 《資治通鑒·漢獻帝建安七年》:「曹操下書責孫權任子,權召羣僚會議,張昭、秦鬆等猶豫不決。」
引 胡三省 注:「任,質任也。」
3.指 任公子。參見「任公」
引 《文選·曹植<七啟>》:「乃使任子垂釣,魏氏發機。」
引 呂向 注:「任子,任公子,善釣者。」
1.任子
釋 漢代高官子弟憑借父兄而得官的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