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清內閣代皇帝批答臣僚章奏,先將擬定之辭書寫於票簽,附本進呈皇帝裁決,稱為「票擬」。清代設軍機處後,重要奏章改用奏折,此製遂廢
1.明 清 內閣代皇帝批答臣僚章奏,先將擬定之辭書寫於票簽,附本進呈皇帝裁決,稱為「票擬」。 清 代設軍機處後,重要奏章改用奏折,此製遂廢
引 《明史·鄭以偉傳》:「文章奧博,而票擬非其所長。」
引 清 黃宗羲 《文靖朱公墓誌銘》:「潯帥陳邦傅請世守粵西,如黔國故事。公票擬不允。」
引 清 黃宗羲 《文靖朱公墓誌銘》:「夫未進呈曰票擬,既落紅即聖旨。」
引 清 昭槤 《嘯亭雜錄·郭劉二疏》:「凡閣中票擬俱由明珠指麾,輕重任意。」
1.票擬
釋 票擬,也叫做票旨、條旨,也就是說對於來自全國各方麵的奏章,在送呈皇帝批示以前,由內閣學士「用小票墨書」,即把批閱建議寫在紙上並貼在各奏疏的對麵上以進呈。
釋 明清內閣代皇帝批答臣僚章奏,先將擬定之辭書寫於票簽,附本進呈皇帝裁決,稱為「票擬」。
釋 清代設軍機處後,重要奏章改用奏折,此製遂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