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常規辦事
2.隋時糾察朝儀者持方木,謂「執方」
1.按照常規辦事
引 隋 王通 《中說·周公》:「子曰:‘通變之謂道,執方之謂器。’」
引 《金史·董師中傳》:「凡正人多執方而不通,獨師中正而通。」
引 明 湯顯祖 《牡丹亭·診祟》:「師父不可執方,還是診脈為穩。」
2.隋 時糾察朝儀者持方木,謂「執方」
引 《隋書·百官誌上》:「元會,廷尉三官,與建康三官,皆法冠玄衣朝服,以監東、西、中華門。手執方木,長三尺,方一寸,謂之執方。」
1.執方
釋 執方,是漢語詞彙,拚音zhí fāng,解釋為按照常規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