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官名。元於儒學提舉司及各州設吏目為參佐官。明之翰林院、太常寺、太醫院,留守、安撫、招討、市舶、鹽課諸司及都指揮司、各長官司、各千戶所、各州均有設置。清唯太醫院、五城兵馬司及各州置之。其職除太醫院吏目與醫士類似外,其餘或掌文書,或佐理刑獄及官署事務
1.古官名。 元 於儒學提舉司及各州設吏目為參佐官。 明 之翰林院、太常寺、太醫院,留守、安撫、招討、市舶、鹽課諸司及都指揮司、各長官司、各千戶所、各州均有設置。 清 唯太醫院、五城兵馬司及各州置之。其職除太醫院吏目與醫士類似外,其餘或掌文書,或佐理刑獄及官署事務
引 《紅樓夢》第八三回:「賈赦道:‘方才風聞宮裏頭傳了一個太醫院禦醫,兩個吏目去看病。’」
引 《官場現形記》第四三回:「新選蘄州吏目隨太爺特來稟見。」
1.職官名。州及兵馬吏目掌管緝捕盜賊、防獄囚、典簿籍等事;太醫院吏目則為醫士之職
1.吏目
釋 吏目為中國古代文官官職名,元不少提舉司與明、清太醫院、五城兵馬司及明太常寺、鹽課提舉司、市舶提舉司、京衛指揮使司等皆有吏目掌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