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21-1922年在美國華盛頓召開的國際會議。美、英、法、意、日、葡、比、荷、中九國代表參加會議。簽訂了三個條約:(1)美、英、法、日《四國公約》,規定各締約國尊重彼此在太平洋島嶼屬地和島嶼領地的權利,並宣告英日同盟失效;(2)美、英、日、法、意《五國公約》,規定五國海軍主力艦的比例;(3)《九國公約》,是帝國主義共同掠奪中國的條約,打破了戰後日本獨霸中國的局麵。這次會議是巴黎和會的繼續,完成了戰後帝國主義重新瓜分世界的「凡爾賽華盛頓體係」
1.西元一九二一年美國政府在華盛頓所召集的國際會議。目的在討論太平洋政局與中國前途,及限製軍備,以避免在太平洋發生第二次世界大戰
1.華盛頓會議
釋 華盛頓會議 1921-1922 (Washington Naval Conference)1918年11月,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美、英、日等帝國主義國家為重新瓜分遠東和太平洋地區的殖民地和勢力範圍,由美國建議召開的國際會議。亦稱太平洋會議。1921年11月12日至1922年2月6日在華盛頓舉行。有美、英、法、意、日、比、荷、葡和中國北洋政府的代表團參加。
釋 華盛頓會議實質上是巴黎會議的繼續,其主要目的是要解決《凡爾賽和約》未能解決的彼此間關於海軍力量對比及在遠東太平洋地區特別是在中國的利益衝突。會議最後簽訂三個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