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釋書的內容;講課
1.解釋書的內容;講課
引 漢 仲長統 《昌言》:「與達者數子論道講書,俯仰二儀,錯綜人物。」
引 宋 葉適 《台州高君墓誌銘》:「故例,博士撰解訓一二通,據案抗聲讀,諸生俯首聽,謂之講書。」
引 《初刻拍案驚奇》卷十:「行香講書已過,便張告示,先考府學及天台、臨海兩縣。」
引 王古魯 注:「提學執掌學校科試事,所以初到一地,必先舉行一下‘講書’儀式。」
引 許地山 《東野先生》四:「你嬸嬸到澳門去了,今晚上沒有人給你講書。」
1.舊時提學初到一地時所舉行的儀式。即先將寫有學生姓名的竹簽置於一大竹筒內。由提學抽簽,令中者講述四書一章,若講述不對,則責罰之。後凡教師命學生闡釋書中義理,稱為「講書」
引 《紅樓夢·第八二回》:「我今兒晚上還要看書,明日師父叫我講書呢。」
1.講書
釋 講書,漢語詞彙,意思是解釋書的內容、講課,出自《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