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用土地耕種的契約
英 tenancy contract;
1.中國 舊時佃農租種地主土地時的口頭約定或書麵契約
1.佃農租耕土地時,與地主所訂的書麵或口頭契約
1.佃契
釋 佃契亦稱「佃約」、「租契」、「租約」、「租帖」、「租票」、「租字」、「租田票」、「攬地契」、「攬書」、「討耕字」等。佃農耕種地主土地的憑證。分口頭和書麵兩種形式。出現於唐代。隨著曆史的前進,口頭契約減少,書麵契約增多。內容一般包括土地類別、麵積、地點 (四至),莊屋及其他附屬設施,租佃期限,押租額,地租種類、數額與規格,交租方式和期限,其他附帶條件、注意事項和中人責任。通常隻規定佃農對地主的義務,由佃農單方麵立契,並交由地主收執,起著約束佃農、強製其履行封建義務的作用。部分永佃契約列有約束地主的某些條款,並一式兩份,由地主、佃農分別收執。
英語翻譯 tenancy contra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