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信有一位神或多位神的信仰
英 theism;
1.哲學術語。承認神的存在的學說。有神論者認為神是萬物的創造者,能操縱自然變化和幹預人的生活
引 毛澤東 《駁「輿論一律」》:「我們在人民內部,是允許輿論不一律的,這就是批評的自由,發表各種不同意見的自由,宣傳有神論和宣傳無神論(即唯物論)的自由。」
1.主張神為客觀存在的學說
1.有神論
釋 有神論(theism)一詞來自希臘文。這種信念把神或神靈當成人格的、值得崇祀的禮拜的對象。有神論之宗教並無說服力且不可證偽,故最符合邏輯的結論即是起源於內心構建以精神寄托或對解脫死亡的向往。
釋 由於政教分離原則,也為了確保科學教育體係不受影響,絕大多數國家對宗教會采取無神論或中立態度;政教合一國家對宗教采取有神論態度。
英語翻譯 theism (the belief in the existence of G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