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取一定的租金,供別人定時使用某物
例 鋪麵出租。
英 rent; hire; let;
1.交納租稅
引 《晉書·溫嶠傳》:「春廢勸課之製,冬峻出租之令,下未見施,惟賦是聞。」
2.收取一定代價,把自己的東西暫時讓給別人使用
引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二十回:「我們要走了,房子説是要出租,我們族裏的人,那一個不爭著來住?」
引 沈從文 《從文自傳·我讀一本小書同時又讀一本大書》:「我還得經過一家紮冥器出租花轎的鋪子。」
1.繳納租稅
引 《晉書·卷六七·溫嶠傳》:「春廢勸課之製,冬峻出租之令,下未見施,惟賦是聞。」
2.將財物租借給別人,以收取相當費用
引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二〇回》:「我們要走了,房子說是要出租,我們族裏的人,那一個不爭著來住?」
例 「出租汽車」。
1.出租
釋 動詞,收取一定的代價,讓別人在約定期限內使用。
釋 也可作名詞,其義是指,將自己擁有所有權(或處置權,包括轉租權)標的物財產,轉讓經營或者使用。特點是使用人(使用主體)發生變化,所有權並不發生轉移。
英語翻譯 to rent
法語翻譯 louer, location
德語翻譯 vermieten (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