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誌趣相投
2.引申為沆瀣一氣
1.誌趣相投
引 唐 韋應物 《移疾會詩因貽諸祠曹》:「道同意暫遣,客散疾徐還。」
2.引申為沆瀣一氣
引 《再生緣》第三六回:「萬般都是你們錯,父子道同害少華。」
1.道同
釋 洪武三年(1370年),被舉薦為太常寺讚禮郎,出任番禺縣令。洪武十二年(1379年),因執法嚴明觸怒永嘉侯朱亮祖,為朱亮祖所忌。洪武十三年(1380年),為朱亮祖所誣陷,被朱元璋賜死。
釋 洪武十四年(1381年)九月,朱元璋召回朱亮祖,將其與其子朱暹用鞭子活活打死,並將番禺縣的土豪惡霸一並處死,為道同平冤昭雪。
釋 道同(?—1380年),河間(今河北滄州)人,明朝洪武年間番禺知縣。蒙古人後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