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捏造犯罪事實而加以殺害
1.捏造犯罪事實而加以殺害
引 《新唐書·魏謩傳》:「邕管經略使董昌齡誣殺參軍衡方厚,貶漵州司戶。」
引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蒞任·稟帖贅說》:「適蒙憲檄以誣殺多命一案,委職幹嶧縣會審。」
引 曹亞伯 《廣州三月二十九日之役》:「烈士之調查,固有遺漏,而清吏之誣殺,實不少矣。」
1.誣殺
釋 捏造犯罪事實而加以殺害
釋 《新唐書·魏謩傳》:「 邕管 經略使 董昌齡 誣殺參軍 衡方厚 ,貶 漵州 司戶。」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蒞任·稟帖贅說》:「適蒙憲檄以誣殺多命一案,委職幹 嶧縣 會審。」 曹亞伯 《廣州三月二十九日之役》:「烈士之調查,固有遺漏,而 清 吏之誣殺,實不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