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清科舉時代,南方諸省的人應試北闈(鄉試)考中第二名者,稱為南元。因第一名例歸直隸籍人,故第二名也稱元
1.明 清 科舉時代,南方諸省的人應試北闈(鄉試)考中第二名者,稱為南元。因第一名例歸 直隸 籍人,故第二名也稱元
引 《清稗類鈔·考試類》:「乾隆辛卯,高宗以解元文甚不佳,移第三,以南元為第一。發卷出,奏事太監曹某奏稱:‘順天鄉榜向以順天人置等一。’乃易還之。」
1.明、清科舉時代,南省人應試北部順天府的鄉試,除了第一名一律歸直隸本籍人外,凡南方人考中第二名,則稱為「南元」
1.南元
釋 清順天(北京)鄉試,無論何省人均可應試,惟第一名解元例屬直隸省,第二名則必屬南方人,故稱南元。《清稗類鈔·考試類》:「 乾隆辛卯,高宗以解元文甚不佳,移第三,以南元為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