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祭祀
2.宋代設宮觀使、判官、都監、提舉、提點、主管等職,以安置五品以上不能任事或年老退休的官員等。他們隻領官俸而無職事。因宮觀使等職原主祭祀,故亦稱奉祠。見《宋史·職官誌十》
1.祭祀
引 《史記·封禪書》:「杜主,故周之右將軍,其在秦中,最小鬼之神者。各以歲時奉祠。」
引 《後漢書·桓曄傳》:「賜遣吏奉祠,因縣發取祠具,曄拒不受。」
2.宋 代設宮觀使、判官、都監、提舉、提點、主管等職,以安置五品以上不能任事或年老退休的官員等。他們隻領官俸而無職事。因宮觀使等職原主祭祀,故亦稱奉祠。見《宋史·職官誌十》
引 《宋史·道學傳三·朱熹》:「詔以熹累乞奉祠,可差主管台州崇道觀。」
引 宋 陸遊 《上書乞祠》詩:「上書又乞奉祠歸,夢到湖邊自叩扉。」
1.宋代五品以上官員,年老不能任事或退休,多被任為宮觀使等官,實無職事,隻領俸祿,稱為「奉祠」
引 《宋史·卷四二九·道學傳三·朱熹傳》:「淮不得已,奪仲友江西新命以授熹,辭不拜,遂歸,且乞奉祠。」
引 宋·陸遊〈奉祠〉詩:「乞得奉祠還自愧,猶將名姓到中朝。」
1.奉祠
釋 奉祠,指祭祀等。見《史記·封禪書》:「杜主,故周之右將軍,其在秦中,最小鬼之神者。各以歲時奉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