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主,當地的主人。「誼」通「義」。本地主人應盡的義務,指招待外地來客
例 晚生得蒙青目,一日地主之誼也不曾盡得,如何便要去。——《儒林外史》
英 do the duties of the host;
1.亦作「地主之儀」
引 《左傳·哀公十二年》:「子服景伯謂子貢曰:‘夫諸侯之會,事既畢矣,侯伯致禮,地主歸餼,以相辭也。’」
引 杜預 注:「侯伯致禮以禮賓也。地主,所會主人也。餼,生物。」
引 孔穎達 疏:「致禮禮賓,當謂有以禮之,或設飲食與之宴也。」
引 《儒林外史》第二二回:「晚生得蒙青目,一日地主之誼也不曾盡得,如何便要去?」
引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三八回:「你二位來了,我還不曾稍盡地主之誼,卻反擾了你二位幾遭。」
引 楊沫 《青春之歌》第一部第三章:「不要緊,今晚可以在敝村住一晚,我們可以代張先生盡盡地主之誼。」
引 清 蒲鬆齡 《聊齋誌異·三仙》:「未修地主之儀,忽叨盛饌,於理不當。茅茨不遠,可便下榻。」
1.本地主人應盡的義務。指招待外地來的客人
引 《儒林外史·第二二回》:「晚生得蒙青目,一日地主之誼也不曾盡得,如何便要去?」
引 《文明小史·第一回》:「況且他們來的是客,你我有地主之誼,書上還說送往迎來,這是一點不錯的。」
1.地主之誼
釋 地主之誼是一個漢語成語,讀音是dì zhǔ zhī yì,意思是指一個區域的人對另一個區域的客人進行招待的義務。
英語翻譯 do the duties of the host(the friendship of a h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