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擔任書寫、抄寫工作的人員
1.擔任書寫、抄寫工作的人員
引 唐 元稹 《同州奏均田狀》:「昨因農務稍暇,臣遂設法各令百姓自通手實狀,又令裏正書手等傍為穩審,並不遣官吏擅到村鄉。」
引 唐 段成式 《酉陽雜俎續集·支諾皋中》:「其案下書手蔣古者,忽心痛暴卒。」
引 《警世通言·玉堂春落難逢夫》:「趙昂拿著沉家銀子,與刑房吏一百兩,書手八十兩,掌案的先生五十兩,門子五十兩。」
引 清 黃丕烈 《士禮居藏書題跋記續·<安南誌略>十九卷鈔本》:「餘從袁本倩書手傳録,兼臨校語,復自為依樣點定,誠希有之本也。」
1.專司抄寫的人
引 元·陶宗儀《南村輟耕錄·卷一八·書手》:「世稱鄉胥為書手,處處皆然。報應記,宋衎,江淮人,應明經舉。元和初,至河陰縣,因疾病廢業,為鹽鐵院書手。蓋唐時已有此名。」
引 《警世通言·卷一五·金令史美婢酬秀童》:「凡外郎、書手、皂快、門子及禁子、夜夫,曾在縣裏走動的,無不查到。」
1.書手
釋 書手是一個詞語,意思為古代從事書寫、抄寫工作的書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