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孟子·滕文公下》:「枉尺而直尋,宜若可為也。」朱熹集注:「枉,屈也;直,伸也。八尺曰尋,所屈者小,所伸者大也。」後因以「枉尺直尋」比喻小有所損,而大有所獲
1.亦省作「枉尺」
引 《孟子·滕文公下》:「枉尺而直尋,宜若可為也。」
引 朱熹 集注:「枉,屈也;直,伸也。八尺曰尋,所屈者小,所伸者大也。」
引 《後漢書·張衡傳》:「枉尺直尋,議者譏之,盈欲虧誌,孰雲非羞?」
引 宋 王安石 《上孫司諫書》:「枉尺直尋而利,古人尚不肯為,安有此而可為者乎?」
引 梁啟超 《新民說·論自尊》:「犧牲名譽,而以枉尺直尋為手段者,其去豪傑遠矣。」
引 宋 邵雍 《高竹》詩之三:「枉尺既不能,括囊又何謝。」
引 郭沫若 《滿江紅》詞:「陣堂堂,磊落以光明,難枉尺。」
1.枉,彎曲。直,伸。尋,古代長度單位,約八尺或七尺。枉尺直尋指彎曲一尺而能伸長八尺。語本後比喻損失小部分以求大範圍的收獲
引 《孟子·滕文公下》:「枉尺而直尋,宜若可為也。」
引 《後漢書·卷五九·張衡傳》:「枉尺直尋,議者譏之,盈欲虧誌,孰雲非羞?」
引 《晉書·卷九四·隱逸傳·戴逵傳》:「苟迷擬之然後動,議之然後言,固當先辯其趣舍之極,求其用心之本,識其枉尺直尋之旨,采其被褐懷玉之由。」
1.枉尺直尋
釋 枉:彎曲;直:伸直;尋:古量名,八尺,一說七尺。屈折的隻有一尺,伸直的卻有一尋。比喻在小處委屈一些,以求得較大的好處。
英語翻譯 abandon the less for the grea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