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布旨令、詔書
1.宣布旨令、詔書。 《三國誌·蜀誌·法正傳》:「鬆 遂説 璋 宜迎 先主,使之討 魯,復令 正 銜命
引 正 既宣旨,陰獻策於 先主。」
引 《宋書·柳元景傳》:「於是眾心乃安,由是克捷。上遣丹陽尹顏竣宣旨慰勞。」
引 宋 宋敏求 《春明退朝錄》卷下:「或除官差,或宣事於方鎮等處,其間有雲宣頭、宣命、宣旨者。」
引 清 沉初 《西清筆記·紀恩遇》:「十二月十六日,與彭大司空皆以編修遷侍講,是日禦門,餘以講官侍,俟宣旨畢,即叩頭謝。」
1.傳布皇帝的命令
引 《宋書·卷七七·柳元景傳》:「上遣丹陽尹顏竣宣旨慰勞。」
引 《全唐詩·卷七九八·花蕊夫人·宮詞》:「春早尋花入內園,竟傳宣旨欲黃昏。」
1.宣旨
釋 宣旨,xuān zhǐ ㄒㄨㄢ ㄓㄧˇ,宣布旨令、詔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