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稅和勞役稅的合稱。舊製田賦分夏稅、秋糧,丁賦有市民、鄉民、富民、佃民、客民等,區分為上中下則,清代合而為一
2.指紫花地丁或蒲公英。見明李時珍《本草綱目·草五·紫花地丁》;又《菜二·蒲公英》
3.即佃戶。參見「地客」
1.土地稅和勞役稅的合稱。舊製田賦分夏稅、秋糧,丁賦有市民、鄉民、富民、佃民、客民等,區分為上中下則, 清 代合而為一。 清 王慶雲 《熙朝記政·記丁隨地起》:「楊炎 併租庸調為兩稅,而丁口之庸錢併入焉
引 明 嘉靖 後行一條鞭,均徭、裏甲與兩稅為一……我朝定製百餘年矣,地丁之外分毫無取焉。」
引 清 俞正燮 《癸巳類稿·地丁原始》:「康熙五十年二千四百十七萬九十九丁。按此年丁數為地丁之根……雍正四年諭,丁糧派於各地糧內。以雍正五年為始。」
2.指紫花地丁或蒲公英。見 明 李時珍 《本草綱目·草五·紫花地丁》;又《菜二·蒲公英》
3.即佃戶。參見「地客」
1.地租與人口稅的合稱
引 《六部成語注解·戶部》:「地丁:民間地畝丁口向例、每年由地方官照算升征錢糧,自康熙年間聖祖特恩、將丁口並入地畝一總征收,從此不再加丁賦著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