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熬藥
2.湯藥
1.熬藥
引 南唐 李中 《秋夕病中作》詩:「煎藥惟憂澀,停燈又怕明。」
2.湯藥
引 《紅樓夢》第二八回:「吃兩劑煎藥,疏散了風寒。」
1.以水煮藥
引 唐·李中〈秋夕病中作〉詩:「煎藥惟憂澀,停燈又怕明。」
引 《紅樓夢·第五一回》:「寶玉命把煎藥的銀盄子找了出來,就命在火盆上煎。」
1.煎藥
釋 1.先煎:即延長煎煮時間10-15分鍾或更長時間。包括有效成分不宜煎出的礦物、貝殼藥類,如磁石、牡蠣等;須久煎去毒的藥物,如附子、川烏有毒,均應先煎;治療特殊需要,如大黃久煎瀉下力緩,欲減其瀉下力則應先煎。
釋 2.後下:即縮短煎煮時間。
釋 3.包煎:花粉、細小種子及細粉類藥物應包煎,因其易漂浮在水麵,不利煎煮。
釋 4.另煎:少數價格昂貴的藥物須另煎,以免煎出有效成分被其它藥物的飲片吸附,如人參、西洋參等。此外,據臨床治療需要也可另煎。
釋 5.烊化:即溶化或熔化。
釋 6.衝服:有些入水即化的藥或原為汁液性的藥,宜用煎好的其它藥液或開水衝服。
釋 7.煎湯代水:如灶心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