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謂居喪畢,脫去喪服,穿上吉服;或喪期內因有嫁娶慶賀或吉祭之禮暫易吉服
2.舊時居喪期內參與他人慶賀之禮,多在書簡上寫「從吉」二字,本此
1.謂居喪畢,脫去喪服,穿上吉服;或喪期內因有嫁娶慶賀或吉祭之禮暫易吉服
引 《晉書·隱逸傳·孟陋》:「喪母,毀瘠殆於滅性,不飲酒食肉十有餘年。親族迭謂之曰:‘少孤!誰無父母?誰有父母!聖人製禮,令賢者俯就,不肖企及。若使毀性無嗣,更為不孝也。’陋感此言,然後從吉。」
引 《書·顧命》「卿士邦君麻冕蟻裳入即位」 唐 孔穎達 疏:「太保、太史有所主者,則純如祭服,暫從吉也。」
引 宋 趙昇 《朝野類要·從吉》:「大祥畢,禫服終,踰月從吉,謂改服也。然後朝見或參選。」
2.舊時居喪期內參與他人慶賀之禮,多在書簡上寫「從吉」二字,本此
引 清 陸以湉 《冷廬雜識·從吉》:「三年之喪,乃凶禮之大者。世俗居喪而通名以慶賀,必書‘從吉’,失禮甚矣。」
1.居喪中,因事而暫易吉服,或居喪畢,脫去喪服,換上吉服。見明·孫星衍《尚書今古文注疏·卷二五·顧命》。後人居喪,當與人行慶賀之禮時,多書「從吉」二字於簡帖上
引 《晉書·卷九十四·隱逸傳·孟陋傳》:「親族迭謂之曰:『少孤!誰無父母?誰有父母?聖人製禮,令賢者俯就,不肖企及。若使毀性無嗣,更為不孝也。』陋感此言,然後從吉。」
1.從吉
釋 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封龍禁尉,王熙風協理寧國府》寫道:秦可卿死後,賈珍花一千兩銀子托太監戴權討了個封,「賈珍令賈蓉次日換了吉服,領憑回來。靈前供用執事等物,俱按五品職例。」為此,賈珍才感到心滿意足。
英語翻譯 set aside a dress to attend sb.'s we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