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苗彝等族人民的一種風俗。於每年初春或暮春時,未婚的青年男女,於月明之夜,聚集野外,盡情歌舞,叫做「跳月」。相愛者,通過各種活動,即可結為夫妻
1.苗 彝 等族人民的一種風俗。於每年初春或暮春時,未婚的青年男女,於月明之夜,聚集野外,盡情歌舞,叫做「跳月」。相愛者,通過各種活動,即可結為夫妻
引 《續文獻通考·樂考十》引 清 田雯 《黔書》:「每歲孟春,苗之男女,相率跳月,男吹笙於前以為導,女振鈴以應之。」
引 清 陸次雲 《跳月記》:「苗人之婚禮,曰跳月。跳月者,及春而跳舞求偶也。」
引 蔡東藩 《清史通俗演義》第四二回:「後人陳雲伯留有長歌一闋,讚龍麼妹道……功成歸去定何如,跳月姻緣夢有無?」
1.苗、彝族習俗。每年春季或節日慶典的夜晚,男女盛裝歌舞慶祝,未婚者吃蘆笙以和歌辭,於舞宴中擇偶求婚,稱為「跳月」
1.跳月 (苗族、彝族風俗)
釋 跳月,指苗、彝等族人民的一種風俗。於每年初春或暮春時月明之夜,尤其是中秋之夜,未婚的青年男女,聚集野外,盡情歌舞,叫做「跳月」。相愛者,通過各種活動,即可結為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