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亦作「白箸」。亦作「白箸」
2.顯明
3.正稅以外橫取於民的苛稅
4.宋代官府向商鋪買物,應付的價款往往短缺甚至拖賴,謂之「白著」
5.謂酒喝得痛快
1.亦作「白箸」
2.顯明
引 《漢書·馮奉世傳》:「威功白著,為世使表。」
引 顏師古 注:「白著謂顯明也。」
3.正稅以外橫取於民的苛稅
引 《新唐書·劉晏傳》:「初,州縣取富人督漕輓,謂之‘船頭’;主郵遞,謂之‘捉驛’;稅外橫取,謂之‘白著’。」
引 唐 高亭 《譏元載》詩:「上元官吏務剝削,江淮之人皆白著。」
引 宋 宋敏求 《春明退朝錄》卷下:「租庸使元載以吳越雖兵荒後,民產猶給,乃辟召豪吏分宰列邑以重斂之……其科率之列,不約戶品之上下,但家有粟帛者,則以人徒圍襲,如擒捕寇盜,然後薄録其產而中分之,甚者十八九,時人謂之白箸。言其厚斂無名,其所箸者,皆公然明白,無所嫌避。」
引 元 陳世隆 《北軒筆記》:「受者非惠,與者如棄,謂之白著。」
4.宋 代官府向商鋪買物,應付的價款往往短缺甚至拖賴,謂之「白著」
引 宋 葉適 《上光宗皇帝劄子》:「和買、白著、折帛、折變,再倍而取,累其所入,開闢以來未之有也。」
引 《續文獻通考·市糴一》:「至是臣僚言:今官可以官價買物,行鋪以時值計之,計不得二三。重以遷延歲月而不償,胥卒並緣為姦,積日既久,類成白著。」
5.謂酒喝得痛快
引 宋 宋敏求 《春明退朝錄》卷下:「世人謂酒酣為白箸。」
6.亦作「白箸」。指不占戶籍的流民
引 清 黃生 《義府》卷下:「按白著,謂流民不占戶籍,別於土著者,故謂之白著。此舉本以搜括逃亡逋負為名,雖著籍不欠租者,亦指為逃亡而取之。故謂此等人戶為白著,以掩其掊克之跡也。」
1.白著
釋 bái zhe
釋 1.亦作"白箸"。 2.顯明。 3.正稅以外橫取於民的苛稅。 4.宋代官府向商鋪買物﹐應付的價款往往短缺甚至拖賴﹐謂之"白著"。 5.謂酒喝得痛快。
英語翻譯 White wi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