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饌」。飲食。《正字通•竹部》:「籑,同饌。」《漢書•杜鄴傳》:「陳平共壹飯之籑而將相加驩。」顔師古注:「陳平用陸賈説,以五百金為絳侯具食是也。」
2同「撰」。纂集。《字彙•竹部》:「籑,與撰同。」《漢書•司馬遷傳贊》:「自古書契之作而有史官,其載籍博矣,至孔氏籑之。」顔師古注:「籑,與撰同。」
(1) 同「撰」。著述
英 write
引 自古書契之作而有史官,其載籍博矣。至孔氏籑之,上繼 唐堯,下訖 秦繆。 —— 《漢書·司馬遷傳讚》
引 太史公仍父子相繼籑其職。 —— 《漢書·司馬遷傳》
(2) 同「馔」。飲食
英 drink and eat
引 陳平共壹飯之籑而將相加驩。 —— 《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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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别卷五下 位置第164頁,第6字
反切士戀切
具食也。从算聲。
䉵或从巽。
具食也。
卄部曰:具,共置也。《禮經》凡言饌注曰:陳也。陳與置義同。《論語》曰:有酒食。先生饌。
从。算聲。
士戀切。十四部。
䉵或从㢲。
㢲聲。《論語》。先生饌。馬云:飮食也。鄭作餕。食餘曰餕。按馬注者,古論。鄭注者,校周之本以齊古。讀正凡五十事。其讀正者皆云魯讀爲某,今从古。此不云今从古。則是从魯論作餕者。何晏作饌。从孔安國,《馬融》之古論也。據《禮經・特牲》、《少牢》注皆云:古文䉵作餕。許書則無餕有䉵,饌字。是則許於《禮經》从今文不从古文也。但《禮經》之䉵訓食餘。而許䉵饌同字,訓爲具食。則食餘之義無箸。且《禮經》言饌者多矣。注皆訓陳。不言古文作餕。食餘之字皆作䉵。未有作饌者。然則禮饌䉵當是各字。饌當獨出。訓具食也。䉵餕當同出。訓食餘也。乃與《禮經》合。若《論語》魯餕,古饌。此則古文假饌爲餕。此謂養親必有酒肉。旣食恆餕。而未有原。常情以是爲孝也。又按《禮記》之字,於《禮經》皆从今文。而皆作餕。疑《儀禮》注當云今文䉵作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