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軍隊係統中的專門法庭,或由軍事機關臨時組織的審判機構
1.軍隊係統中的專門法庭,或由軍事機關臨時組織的審判機構
1.施行軍事審判的機構。可分為審判庭、覆判庭、非常審判庭
1.軍事法庭
釋 軍事法庭,①軍事法院內設立的分工負責審判工作的組織機構。由庭長一人、副庭長和審判員若幹人組成,負責代表軍事法院依法審判軍職犯罪案件。②戰爭期間軍隊內臨時組成的審判組織。負責審判戰時情況下的軍職犯罪和戰俘。往往就特定案件成立,案件審判完畢即撤銷。③戰爭結束後為審判戰犯臨時組成的國際或國內審判組織。負責審判戰爭犯罪分子,任務完成後即行撤銷:如1956年為審判日本戰犯組成的最高人民法院特別軍事法庭。④一些國家的軍事審判機構,同軍事法院。參見「軍事法院」。
英語翻譯 court-martial; military tribu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