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迫使對方履行諾言或接受某項條件而拘留的人
例 他必須把他的母親、妻子和兒子留下來作為人質。
英 pawn;
2.通常指被交給另一方的人,以作為對交付人或交付機構的良好意圖的保證
英 hostage;
1.人的實體
引 南朝 梁 範縝 《神滅論》:「人之質非木質也,木之質非人質也。」
2.指人的體魄
引 宋 孫光憲 《北夢瑣言》卷四:「唐襄州趙康凝令公,世勳嗣襲,人質甚偉。」
引 《宋史·世家傳四·南漢劉氏》:「有餘延業者,人質麼麼。」
引 清 顧炎武 《萊州》詩:「山形當鬥入,人質並魁梧。」
3.被對方拘留作為抵押的人。多用以迫使對方履行諾言,或向對方有所要挾
引 李大釗 《一八七一年的巴黎「康妙恩」》:「他們向 介爾士 提出以在‘康妙恩’手下的一切的人質換回 卜郎魁氏。」
引 陳白塵 《大風歌》第四幕:「太後謀害齊王未成,便留他在朝,作為人質。」
1.為了取信於對方而作為抵押,或為對方所拘留的人,稱為「人質」
1.人質 (漢語詞彙)
釋 人質,即是被俘虜者擄走的人。這詞最早的用意是指在戰爭裏,某一方將敵人的人捉走,然後向敵方提出條件,以方便威脅對方。但到了近舉動,尤其是在威脅的態度下進行。在特別的情況下,例如綁架者提出的限期已到(透過發出最後通牒來通知),而對方沒有回應或拒絕其要求,綁架者將會於身體上殘害人質。
英語翻譯 hostage
法語翻譯 otage
德語翻譯 Geisel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