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規章、條約等的項目
英 clauses and subclauses in a document;
2.字典、詞典中的一整條
英 entries in a dictionary;
1.按內容分的細目
引 《漢書·劉向傳》:「比類相從,各有條目,凡十一篇。」
引 《晉書·傅玄傳》:「二常侍所論,或舉其大較而未備其條目,亦可便令作之。」
引 隋 李德林 《霸朝集序》:「當時製述,條目甚多,今日收撰,略為五卷雲爾。」
引 明 王鏊 《震澤長語·經傳》:「至程、朱始別為綱領三、條目八,分傳以釋之。」
2.指詞典的詞條
引 羅竹風 《實踐是檢驗辭書編纂工作的唯一標準》:「《辭海》體例規定,大條目不過四五百字,中條目三百字左右,小條目隻有一二百字。」
3.謂整理安排細節
引 孫中山 《上李鴻章書》:「竊謂今日之急務,固無逾於此四大端,然而條目工夫,不能造次,舉措施布,各有緩急。」
4.法令、規章等的項目。亦指法令、規章
引 《晉書·刑法誌》:「抄《新律》諸死罪條目,懸之亭傳,以示兆庶。」
引 宋 蘇軾 《上韓丞相論災傷手實書》:「今又行手實之法,雖其條目委曲不一,然大抵特告訐耳。」
引 宋 馬永卿 《懶真子》卷一:「士廉再拜曰:‘祭酒其使我以無事治蜀耶!’乃簡條目,州遂大治。」
引 清 龔自珍 《京師悅生堂刻石》:「養之之法,古無專官,無條目。無專官,無條目,是費不出於公上也。」
1.將法令、規章等,分條列舉的細目
引 《晉書·卷三〇·刑法誌》:「抄新律諸死罪條目,懸之亭傳,以示兆庶。」
近 条款 条件
2.按內容分的細目
引 《漢書·卷三六·楚元王劉交傳》:「著其占驗,比類相從,各有條目,凡十一篇。」
1.條目
釋 條目,指按內容分列的細目;條理項目。見《漢書·劉向傳》:「比類相從,各有條目。」
英語翻譯 clauses and sub-clauses (in formal document); entry (in a dictionary, encyclopedia e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