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代親喪一周年的祭禮。又稱「小祥」
1.古代親喪一周年的祭禮。又稱「小祥」
引 《禮記·曾子問》:「小祥者,主人練祭而不旅。」
引 孫希旦 集解:「三年之喪,謂之小祥,小祥練冠、練衣。練祭,謂練冠以祭也。」
引 《公羊傳·文公二年》「練主用栗」 漢 何休 注:「謂期年練祭也。」
引 《北史·劉芳傳》:「孝文襲歛,暨乎啟祖、山陵、練祭,始末喪事,皆芳撰定。」
引 明 宋濂 《先夫人木像記》:「古者既葬而反虞,虞主用桑;期年而練祭,練主用栗。」
1.死後第十三個月的祭祀
引 《禮記·曾子問》:「聞之小祥者,主人練祭而不旅。」
1.練祭
釋 練祭,出自《禮記·曾子問》,釋義為古代親喪一周年的祭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