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封建君主為了免於戰爭與邊疆異族統治者通婚和好
例 與漢和親。——《漢書·李廣蘇建傳》
英 (of some feudal dynasties) attempt to cement relations with rulers of minority nationalities in the border areas by marrying daughters of the Han imperial family to them;
1.和睦相親
引 《左傳·襄公二十三年》:「中行氏以伐秦之役怨欒氏,而固與範氏和親。」
引 《禮記·樂記》:「﹝樂﹞在閨門之內,父子兄弟同聽之,則莫不和親。」
引 漢 晁錯 《對賢良文學策》:「百姓和親,國家安寧。」
引 《隸釋·漢李翊夫人碑》:「九族和親,若棄附根。」
2.指兩國彼此友好親善
引 漢 趙曄 《吳越春秋·夫差內傳》:「﹝吳王﹞不意頗傷齊師,願結和親而去。」
引 《三國誌·蜀誌·諸葛亮傳》:「﹝亮﹞遣使聘吳,因結和親,遂為與國。」
3.指互相結成友好關係
引 《古今小說·晏平仲二桃殺三士》:「今臣特來講和,王上可親詣齊國和親,結為唇齒之邦。」
4.指封建王朝利用婚姻關係與邊疆各族統治者結親和好
引 《史記·劉敬叔孫通列傳》:「﹝高祖﹞取家人子名為長公主,妻單於。使劉敬往結和親約。」
引 唐 蘇鬱 《詠和親》:「君王莫信和親策,生得胡雛虜更多。」
引 《醒世恒言·獨狐生歸途鬧夢》:「我朝自與你邦和親之後,出嫁公主,做你國質婆。」
引 清 孫枝蔚 《昭君怨》詩:「朝廷不重色,故事再和親。」
1.和睦親善
引 《禮記·樂記》:「父子兄弟同聽之,則莫不和親。」
2.敵對雙方為求和平而聯婚交誼
引 《漢書·卷五〇·汲黯傳》:「與胡和親,毋起兵。」
引 《三國演義·第四四回》:「昔單於屢侵疆界,漢天子許以公主和親,今何惜民間二女乎?」
1.和親 (具有政治目的聯姻)
釋 和親,也叫做」和戎「」和蕃「,是指中原王朝統治者與周邊少數民族或者各少數民族首領之間出於各種各樣和目的而達成的一種政治聯姻。它作為曆朝民族總政策的一個組成部分和一種民族關係的表現形態,貫穿於中國古代曆史的發展過程中,對曆史發展有著或隱或顯的影響。 寬泛意義上的和親可以追溯到春秋戰國時期,而嚴格意義上的和親始於漢代。自漢以後一直到清代,幾乎所有的朝代都有次數不等、緣由各異的和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