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統領;統管
2.漢代光祿勳的別稱
1.統領;統管
引 漢 楊惲 《報孫會宗書》:「總領從官,與聞政事。」
引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書記》:「是以總領黎庶,則有譜籍簿録。」
引 宋 朱淑真 《春歸》詩:「東君總領鶯花處,浪蝶狂蜂不自來。」
引 清 劉大櫆 《乞同裏捐輸以待周急引》:「大約出白金在一斤上下,豐者至二斤,嗇者至三兩二兩,使一人總領,牟利取息,而以其息待用。」
2.漢 代光祿勳的別稱
引 清 梁章钜 《稱謂錄·光祿寺》:「案:兩漢官製,自光祿、太中、中散、諫議等大夫及謁者、僕射、羽林郎、郎中、侍郎,五官、武賁、左右等中郎將,奉車、駙馬二都尉,車、戶、騎三將,並屬光祿勳,故有總領之稱。」
1.總管統領
引 《後漢書·卷八八·西域傳·論曰》:「建都護之帥,總領其權。」
引 《三國演義·第八回》:「封弟董旻為左將軍鄠侯,姪董璜為侍中,總領禁軍。」
1.總領
釋 總領是宋代官名。即總領財賦或總領某路財賦軍馬錢糧。建炎末,張浚始以趙開總領四川財賦,又相繼命朝官總領都督府與各宣撫使司財賦,以供辦軍餉。紹興十一年(公元1141年) 收三大將兵權,設禦前諸軍,置淮東、淮西和湖廣三總領,分掌各路上供財賦,供辦諸軍錢糧,實際上成為戶部派出機構。紹興十五年,複置四川總領,其職權比東南三總領更重。總領官署稱總領所。